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