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二条有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