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