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维护、管理。属于市政道路的消防车通道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消防通信线路由通信业务经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