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妇女联合会应当利用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基层维权站点、网络媒体等,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