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和维护作业所涉及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排水设施的维护提供便利。

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示警灯。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