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第三条有效残疾人社会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多元供给的原则。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