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农户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自行管理,负责做好户用化粪池、接户管道、清淘井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防护。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