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保护区公路建设弃土监督管理,交通建设中的生态修复;(二)保护区内交通穿越路段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的建设管理;(三)保护区内装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船舶的安全管理;(四)船舶排放油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监督管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