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应当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主、社会参与,遵循规划先行、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促进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