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的,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