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品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公示食品来源等信息。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