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