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学校应当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向学生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和支持在上述时段向公众开放。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应当配置与教学区域的物理隔离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开放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