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公民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

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建议议程,决定是否设置公民旁听席以及设置旁听席的会议范围、旁听公民人数。

决定设置公民旁听席的,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