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企业民主管理举报投诉制度,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