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民主管理程序第三十八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也可以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巡视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