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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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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民主管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

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由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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