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应当经过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