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广城市雕塑、城市色彩等城市公共艺术。

城市雕塑等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