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招标单位资格;(三)监督指导评标定标工作;(四)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五)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