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招标单位资格;

(三)监督指导评标定标工作;

(四)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五)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