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发展改革、商务、财政、价格、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