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商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