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燃气使用实行实名制购气制度。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与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