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政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引导村(居)民委员会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文明积分”的奖励模式,建立健全移风易俗表彰奖励和关爱帮扶制度。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