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类市场主体实施监管的,可以创新执法方式,对执法事项、监管规则等进行综合集成,提高执法效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