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第十条有效鼓励大走廊内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过程管理机制和项目评价机制;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顶尖人才白名单制,赋予科学技术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