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版面连续空置时间超过三十日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