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条例/第三章 科技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科技资金的投入和管理应当注重效益,完善管理、监督制度。科技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挪用、克扣和截留,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