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条例/第三章 科技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技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科技资金投入、使用和资金回收的统计数据及报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