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五章 村容村貌提升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支持村民委员会在村庄内部和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和美化乡村环境。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