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五章 村容村貌提升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一划定公路两侧汽车修理、餐饮住宿等场所的车辆停放区域,保障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