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五章 村容村貌提升第三十三条有效村容村貌提升应当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和文物。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