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给予企业补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