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二章 设置规划第十三条有效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市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具体要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