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第三章 利用与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推动资源整合与创新利用,提升整体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平。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