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分配,女性家庭成员与男性家庭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妇女丧偶或者离婚的,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