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