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环境卫生保洁义务。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