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做到日产日清;(二)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三)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四)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