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退役军人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史志研究机构建立红色文化遗址档案,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相关资料进行数字化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