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公益性专利维权援助机构,开展专利维权援助服务,重点援助、扶持困难人员和中小企业,实现维权援助的公益化、专业化、规范化。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