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的原则,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等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重点进行审计监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