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法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