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经费和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以及由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等,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