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街道,其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依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