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九条有效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实行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守制度,值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值守人员应当持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守记录。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