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财力、物力和政策扶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