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国家安全、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邮政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